根据辽宁省下发《第七届格平绿色行动——辽宁环境科研教育“123工程”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学院对所有申报同学进行评审,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按照规定家庭相对贫困的本科生予以优先考虑的原则。最终推荐以下五名研究生,四名本科生代表学校到参评环境123工程评选,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