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教育部、团中央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好实践育人的优势,不断提升社会实践活动的系统性和实效性,今年学校将继续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开展“青春志,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继续重点组织动员大学生到基层开展政策宣讲、社会调查、教育帮扶、文化宣传、志愿服务、科技服务等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二、活动主题
“青春志,中国梦”
三、活动内容(以下给出5个方面,本次社会实践,可从中选择方向也可自己立项)
1、就业见习(深入工厂,走进生产一线,进入企事单位,深化专业、挂职锻炼),此项由学院统一组织,另行通知。
2、志愿支教(奔赴中西部贫困边远地区,开展教育帮扶活动)。
3、红色之旅(“五四运动”95周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之际,重走革命纪念地,宣扬爱国主义文化)。
4、公益服务(科技支农、政策宣讲、文化宣传、社区科普、关爱农民工子女、探望孤寡老人等公益活动)。
5、绿色环保(调研家乡生态污染情况,提出治理方案;寻访生态文化、生态企业、生态景区、环保产品、有机食品生产过程等,宣传低碳生活方式)。
四、申报对象
参加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为我院在读学生。建议每个团队人数控制在6人以内。
五、组队方式
由学生结合自身兴趣自行组队,可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组队(跨学院组队团队只可在一个学院报名),团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联系实践地点,并填写立项申请表,向学院团委提交申请,由学院团委审核,酌情给予项目资助。
注:立意新颖、组织完善、内涵丰富的院级精品团队经审核可作为校级重点团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六、活动安排
(1)学生自行组建实践团队,制定实践计划,7月4日11:00前将纸质版的附件1(一式一份)交至综A430,附件1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附页。
(2)7月9日前,学院组织评委对各团队实践计划进行评审,评审方式根据申报团队数量采取评委讨论或答辩会形式进行,确定实践团队。组织相关团队签订安全责任书。
(3)各团队在暑假期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4)8月27日中午12点前提交本团队暑期实践成果材料(如调查报告、论文、相关视频、图片资料等)及经费票据。
(5)9月初根据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和实践成果发放资助款项。
七、奖项设置
学校设立奖项包括单位优秀组织奖、优秀团队奖、优秀个人奖、优秀调研报告奖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欣、杜博宇
联系电话:13591195016,18642662119
电子邮箱:81404456@qq.com